王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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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湖南怀化市鹤城区缘何人为制造“烂尾楼”

来源:郑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tzhtls.com/   时间:2015/8/25 16:39:14

  近日,记者根据多方反映和投诉,特到该地采访调查,以为个中问题,其反面典型意义实在不可小觑。

  死楼救活

  金海名苑项目原本是经怀化市发改委2004年批准立项、规划建设30层高的商住楼。不虞在怀化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建不久,就因资金不足工程被迫停工,其时A座刚好打完基础,B座不过楼高3层。当债主云集、官司缠身而公司董事长金贻成又一筹莫展,此烂尾楼即将成为“烫手山竽”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之时,湖北商人陈进斋以承接5160万元债务并负责筹集后续开发资金的方式受让了此楼盘,并应聘担当金顺公司的董事长,并邀毛哲平作为战略投资者共同继续开发,决意把这死楼救活。

  这毛哲平今年只有37岁,系湖南省涟源市政协委员,2004年曾被共青团中央、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荣誉称号。此人因乐善好施,为人正派,深得百姓推崇,在他曾经创业的 涟源市杨市镇白水村,非农业户口并且籍贯不在这个村子的他,居然连续三届被推举为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弄得上级明知不合章法也难违民意,只好作为特例认可。

  陈、毛二人的法律顾问审查了金顺公司原来立项施工的所有手续: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好!所需四证,一应俱全。终于,在这两座烂尾楼停工四个多月后的2009年12月20日,金海名苑复工庆典隆重举行了。是时,鹤城区政府、建设局、规划局、囯土局、房产局等有关领导亲临会场祝贺支持,当地电视台专门报道,社会舆论一片叫好。

  按照预定计划,金海名苑当于2010年国庆前峻工,不虞在人们的殷切期盼中,这件与政府、与百姓、与开发商来说都不失为一件好事的工程项目及开发者,此后却磨难重重,面临了难以摆脱的恶运。

  活楼治死

  据记者调查了解,对金海名苑和开发商提出的问题并付之于处罚或治罪的理由大致有五条:

  一、楼房盖得太高了

  据反映,陈、毛接手复工以后,社会上就有传言,说新上任的区委书记认为,位居党政大楼正对面且规划设计为30层的金海名苑高度超过了区党政大楼,妨碍了风水,必须减层压低。隨后就有某相关部门领导找陈进斋商谈,说因风水问题,楼盘只能建到22层。至于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在本区新检察院附近划拨32亩土地作为补偿。这个方案,因实际损失与补偿土地的价值相去甚远而未能达成共识。

  上述一家之言虽遭当事者矢口否认,但有一个事实却不容置疑:2010年6月29日,遵照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指示,金顺公司上报了楼盘减低8层将要造成7100万元损失的报告,两天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进斋就被抓进了班房。

  毛哲平现在谈起这件事有点愧疚,他说当时打报告不该把损失数额虚报一倍以备政府拦腰削减,结果把董事长给弄进去了。

  其实,根据记者此番采访得知,陈进斋涉嫌罪名並非虚报了损失,详情如何,我们且待下文交待。

  二、施工手续不健全

  金海名苑原由湖南省二建承建,陈、毛接手后改由湖南省三建承建提供技术支持。二建、三建都具有国家一级建筑资质,承建30层高的楼房都不在话下。金顺公司的过错是没有及时更换补办新的施工证,以致成为被责令停工的原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问题是:当金顺公司知错改错要补办手续时,却又被断然拒绝。

  三、建筑质量不合格

  这种说法來自负责处理这一事件的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和区委书记同志。这一条被他们最近说成是停工的主要理由。

  开发商毛哲平辩称:在建筑工地上,怀化市质检站的技术人员对建筑质量几乎是每天都在坚守监督,发现问题,停工整改,改正了再复工。而且是建成一层,验收一层。现在楼房都盖到17层了,还说建筑质量有问题而停工,这不是笑话吗?

  大湘西,在壮观的怀化市鹤城区党政大楼的对面,一条马路相隔,疲惫地静卧着两座楼盘。这是怀化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金海名苑项目,其中A座已盖到7层,B座17层。已停工9个多月的这两座商住楼,却因其建建停停而名噪怀化,是是非非至民怨四起,而由此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危机则埋伏其中。

  怀化市三友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胥洪斌说:“我19岁从四川交通学院工民建系毕业,建了20多年的房子,这次负责金海名苑建设劳务工程,领着三百多民工在此搞基建。这个工程使用的钢筋,可用于铁路及桥梁等重点工程,水泥也是金大地牌子的,属免检产品,工地材料送检没有不合格的,正是对建筑质量放心,我本人就在此买了二套大户型房子”。

  金海名苑项目市建设局质量监测负责人肖建玲的说法也许更有权威性。她说:金海名苑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测是按照相关质量要求进行的,检测手续齐备。不论是现在已建工程还是将来按规划建设,质量是有保障的,整个项目建筑质量可以放心。只是建筑现场管理存在不安全因素,有待加强完善管理,最主要的是项目建筑有的程序还没走完。 “程序”就是申请办理由省建工集团二建改为三建的施工许可证,可惜不知为什么这个证他们就是办不下来,因此怀化市质监站才两次发出停工通知。该通知主要是针对程序问题和现场施工安全有待完善加强,而不是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什么重大问题。

  四、犯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开发商金顺公司金、陈前后两任董事长分别于2010年4月和7月被当地警方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逮捕,目前案子正在鹤城区法院审理未决。

  在所有指责中,这一条的杀伤力最为凌厉。如果这一罪名成立,金、陈二人将被科以刑罚不说,以他们为犯罪主体而非法倒卖的土地使用证必被顺理成章地宣布为无效。逻辑是:金海名苑在建楼盘就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你还盖什么房子呀?

  但是,问题似乎并不是这样简单。

  记者采访得知,2004年,先是包括金贻成在内的14个自然人集资合买了这块土地使用权,为把这块土地纳入合法的框架,后来又成立了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其他13人拿了补偿自愿退出,金贻成独占了80%的股份,遂成为该公司的董事长。

  从金贻成到陈进斋,这块土地的使用证一直登记在怀化金顺公司的名下,特别是陈进斋有偿受让这个建设项目并接任公司董事长時,更是以“四证”齐全、有效为前提条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证的倒卖,怎么现在突然又冒出一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呢?况且,这个土地使用证是经湖南省国土厅严审批准颁发,后经银行确认并以此抵押贷款的,现在又说这是非法所得,岂不有些荒唐?

  这个案子目前在鹤城区法院审理得不大顺当,已违法超过了法定7个月的最高审限不说,事到如今,该区法院院长刘柱同志对记者说,因证据不足,开庭审理后案子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去了。

  这里又有了问题:记者曾就此案咨询了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的马军律师。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而根本不存在退侦的法律程序。

  鹤城区法院应当知晓刑诉法的这一明文规定,但不知他们为何明知故犯,甘冒违法的风险不可为而为之?

  五、“投资商毛哲平挑动黑社会闹事”

  因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投资开发商毛哲平虽然暂时躲过了一劫,但他最近的感觉却似大祸临头,以至不得不终日东躲西藏,战战兢兢。这是因为,区政府那位主管该项目的法制办主任扬言“毛哲平在鹤城区的活动都是在犯罪”,“他在挑动黑社会闹事”。

  毛哲平到底犯了什么罪不得而知,所谓挑动黑社会云云还真的实有所指。

  原来,有位自称是这位法制办主任的表妹,曾向毛哲平索要6套房子能把这件事摆平的人,即电梯销售中间商罗某某,在金贻成在押期间,伙同金贻成妻子谭某某以冒充金贻成签名等欺诈手段,在工商部门骗取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好啊,既然你成了法定代表人,债主就找你要钱嘛,有一天就有20多名债权人找她讨债。这些人闹到派出所,她无钱可付,债主不依不饶,派出所只好请来毛哲平解围。在众多债主中颇有人缘的毛哲平三说两说,居然就把事态平息了。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就是这样一件明明后白白的事体,怎么就让法制办主任把毛哲平扯上了黑社会?

  何去何从

  对于金海名苑事件下一步的走向,区政府有位权威人士近日曾以个人名义向外透露,这个楼盘是要拍卖的,只给毛哲平补偿1500万。坊间还有人曝料,说那受拍人也是内定了的。

  毛哲平在这个项目上的直接投资有2900万。自去年7月1日楼盘停工以来,工地以每天损失6万元的数额累积着。有道是政府的责任是通过依法行政保障和促进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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