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利

联系我们

姓名:王大利
手机:16603997799
邮箱:wangdali@yingkelawyer.com
证号:14101201010369312
律所:河南度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A座10层

首页: 律师文集 > 取保候审> 正文

取保候审

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

来源:郑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tzhtls.com/   时间:2015/5/19 16:40:59

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三章代表的名额和分配 第四章选区划分 第五章选民登记 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七章选举程序 第八章罢免和补选代表 第九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十章附则章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甘肃省应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辖市、自治州和地区所辖的各市、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的区、市、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五条驻甘肃省的人民解放军,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选举出席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甘肃省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选举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参照前款规定进行 第六条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同一时间开展时,可以结合进行 第七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项目;选举经费不足的,由上一级财政部门适当补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经费,由上一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项目 章名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八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县、乡换届选举时,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地区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指导本地区所辖市、县、自治县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联络处同有关部门协商产生,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由九至十三人组成,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人选由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自治县和民族乡的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实行区域自治和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选民担任 第十条街道办事处和区公所设立选举工作联络组,作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选举委员会的派出工作机构,人选由县级选举委员会决定 县、乡两级选举结合进行时,由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办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事宜。县级选举单独进行时,乡、镇设立选举工作联络组,作为县级选举委员会的派出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各选区设立选举领导小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领导小组成员应由上一级选举工作机构与选区各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民主协商产生 第十二条选区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一)组织选民小组学习、贯彻《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登记、核对选民 (三)组织选民小组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 (四)组织投票选举 (五)办理上级选举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选区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协商问题的原则,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正、副组长,主持选民小组会议 第十四条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工作机构即行撤销。有关选举的各种表册、印章、选票、会议记录等全部档案,由选举委员会或者选举工作机构分别送交乡、镇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存 章名 第三章代表的名额和分配 第十五条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以三百名为基数,按总人口计算,每十五万人增加一名代表名额 (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以二百名为基数,按总人口计算,每二万五千人增加一名代表名额 (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人口在五万人以上的,以一百名为基数,按总人口计算,每五千人增加一名代表名额;人口不足五万人的,代表名额最多不超过一百名 第十六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代表的名额,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以三十名为基数、按总人口计算每一千五百人增加一名代表名额的原则确定。人口不足一千人的,代表名额可以少于三十名 第十七条代表名额的确定,以换届选举前一年的本行政区域总人口数计算。因行政区划变动,以变动后的总人口数计算 代表名额确定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驻甘肃省的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选举出席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与驻地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是本县其他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三分之一 章名 第四章选区划分 第二十条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选区划分,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和罢免代表。每一选区应选代表最多不得超过三名 第二十一条选区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划分 (一)选举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农村可以几个村民委员会联合划为一个选区,人口少的乡或者人口多的村民委员会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城镇一般按照街道或者居民委员会划分选区;人口多的企业事业组织、机关、学校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 (二)选举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农村可以几个村民小组联合划为一个选区,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人口多的村民小组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镇一般按照居民委员会划分选区,人口多的乡、镇机关和所属单位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 (三)人口稀疏、地域辽阔的山区、牧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划分选区 第二十二条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结合进行时,乡级选举的选区可以同时作为县级选举的投票站 章名 第五章选民登记 第二十三条选区领导小组登记和核对选民时,选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学校等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协同工作 第二十四条选民的年龄计算,以当地选举日为截止日期 第二十五条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登记 (二)居民、农民和个体工商户在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 (三)离休、退休人员行政关系在原工作单位或者街道的,在所在单位或者街道登记;本人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四)人与户口不在一地的,由本人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在现居住地登记 (五)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现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以及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或者劳改、劳教场所登记 (六)下落不明两年以上的,不予登记,在选举日前返回的,应予补办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选举委员会按选区或者选民小组张榜公布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并发给选民证 章名 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二十七条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既要考虑代表的议事议政能力,又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使各民族、各地区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妇女、青年、爱国人士、归国侨胞等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名额 选举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就该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推荐哪些方面的代表候选人提出建议。代表、选民、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必须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可以按照所提建议推荐代表候选人,也可以推荐其他方面的选民作为代表候选人 第二十八条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本级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推荐者应当负责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推荐者向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情况,须经选区领导小组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统一安排 选区领导小组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要求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者向选民或者代表补充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电话联系

  • 1660399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