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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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种类

过失犯罪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来源:郑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tzhtls.com/   时间:2014/9/16 14:38:38

【 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一般地来讲,法律规范必然要反映或者包含着一定的自然法则。过失犯罪中的不法行为造成损害也应负法律责任。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社会共同生活规范时,也就程度不同地违背了自然界的客观。“违背客观规律就必然要遭到规律的报复性制裁。客观规律的报复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它不一定对规律的违反者本人造成某种损害,更经常的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当行为人违背客观规律而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时,自然就产生了行为人对其行为负责的问题。”对此,既不能因行为当时不能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使有过错的行为主体免于承担法律责任。也不能以后果的大小论责任而形成客观归罪。

  在过失犯罪中,行为在客观上产生了严重的危害结果,而行为却产生于主观上轻微的不法意志。这是一个因果锁链,即:不法意志→过失行为→危害结果。一头是轻微的不法意志,另一头却是严重的危害结果。正是这种两极分化的因果锁链,一直困惑着过失犯罪的,从而也制约着刑事立法、执法的进步与发展 .笔者认为,由于不法的意志行为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即使行为时不能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也不应免除其法律责任,更不应称之为意外事件。但是,这种过失的主观过错相对较小,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相对可以给予较轻的,其中包括刑罚种类较轻的刑罚处罚,同时由其附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籍以降低过失行为的社会危害。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刑法规范与民法规范的有效衔接,消除不应有的错位与矛盾,从而理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连贯与统一,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平与安定。

过失犯罪与罪刑法定

现行刑法第15条第2款明文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据此,有人质疑:难道故意犯罪,没有法律规定就可令人承担刑事责任吗?我们的回答是,首先,本条规定确有立法技术上的缺憾,因为刑法典既然称其为过失“犯罪”,又如何要待到“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岂不等于是说有些“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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