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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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类型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防治

来源:郑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tzhtls.com/   时间:2015/6/23 16:42:06

  论 文 摘 要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时候,青少年犯罪更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从根源上对策、防治。使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成为有用之材。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现实问题,并且呈现逐年递增的上升态势,且犯罪手段呈现成人化、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犯罪性质呈现暴力化,犯罪方式呈现团伙化、残忍化,更有甚者,女青年的犯罪人数激增,重新犯罪率提升,都在体现着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多样性、突发性和复杂性。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青少年自身的自控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易受外界影响,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被人利用,头脑冲动行事,心理承受能力弱,都是导致犯罪的原因,家庭的不和睦,父母的经常冲突,感情不和,不停息的争吵,是青少年思想发展的最大障碍。家长对孩子的溺爱,娇生惯养,生活起居中的大包大揽,都会使家中的“小皇帝”变成“小囚犯”。学校中的重视智教,轻视德教行为,使青少年思想品质道德滑坡,自私自利,容易产生对抗逆反的心理和行为,久而久之,容易引发违法犯罪。教师对“优等生”和“差等生”的区别对待。对差生给予的不是关心、帮助,而是批评挖苦,极大刺伤青少年的自尊心。受到社会坏分子的引诱,就会自暴自弃,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解铃还需系铃人”对青少年犯罪的防治还要从社会、家庭、学校诸方面齐抓共管,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防治体系。国家对此问题应高度重视,动员全社会对青少年成长的关心。社会应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司法部门要有针对性开展“严打”,禁毒禁赌,“黑网吧”要铲除,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好普法工作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注意与孩子的沟通,做孩子的好榜样,对孩子应严爱结合。给孩子的成长指明方向。

  只有我们共同努力,青少年犯罪一定会减少或成为可受控状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跨世纪的劳动大军和科技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是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全党全社会都要十分关心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对青少年的教育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同时,青少年犯罪对社会治安形势影响很大,教育工作直接受到挑战,而且,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据统计,当前青少年犯罪成员已占全社会犯罪成员的70—80%,由此,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如何预防和防止犯罪,成为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让我们先来分析一下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青少年犯罪的数量增加迅速,据统计,在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80年代已突增到70%以上,而且至今仍居高不下,所犯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经常表现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邦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

  2、青少年犯罪出现低龄化,80年代,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当中小学生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4岁的孩子竟占13.5%。

  3、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低。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好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没上过学,初中(含初中中专)以下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中,农民,无业人员占很大比例,高达90%以上,他们为什么会辍学或不上学,这就关系到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问题。

  4、青少年犯罪类型增加,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为新类弄比以往明显增多,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其中主要是盗窃和抢劫,约占75%左右,近几年,涉毒、涉抢、赌博、卖淫嫖娼和拐卖人口等犯罪日益增多,女性青少年涉案原因和领域增多,传统上,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是财产和感情问题,而如今却成了性乱问题,暴力倾向及团伙犯罪,一些青少年为了解脱身心压力或寻求精神刺激,吸食毒品并因吸毒引发抢劫、贩毒、卖淫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中国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1991年为14.8万,1995年约52万,1999年为68万,吸毒人数中,吸食海洛因的71%,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79%。

  5、团伙犯罪多,暴力性强。

  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75%属于团伙作案。青少年虽然年轻力壮具有体力优势,但由于他们的思想还不成熟,缺乏作案经验,对犯罪心理压力大,且青少年大都实施暴力犯罪,担心被害人反抗,所以往往结队行支,一同作案,互相壮胆。这样既能使部署安全周密,又能在力量上足以抵制被害人的反抗,达到缓解心理压力的作用。往往出于“哥们”义气,不良习惯,导致许多青少年犯罪后追悔莫及,或许一个人没有帮手是绝对不会走向犯罪道路的。

  结合以上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来分析挖掘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犯罪学理论认为,个人的生理、心理因素与环境因素都会影响人的行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分析青少年的犯罪原因,可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主观上的原因即青少年个体自身的原因。客观原因即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客观环境,一般可分为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主客观两方面导致青少年犯罪心理的行为发生。

  1、受青少年自身心理和生理上的影响导致犯罪。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有强烈的好奇心,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计和评价,从生理因素分析,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

  青少年模仿能力强,易受外界影响,心理学家早已揭示这一条规律:人对被感知的对象,有着“内模仿”的本能,当然,未成年人的模仿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有选择的,新奇的,感兴趣的以及与自已的生理、心理等有关的对象易模仿。在青春期初期,由于身体的迅速发展打乱了原来的心理平衡,所以14岁左右的少男少女的自制力反比11岁左右的更差,成为最容易超常行为的危险期,此后,随着青少年独立性意向的增强,认识能力的提高,他们的意志会越来越坚定,但与成年人相比,也还处在不太稳定的阶段,其观察和对待事物往往是直观和片面的,思想和行为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和支配,对事物的模仿本能显得很突出。他们不仅模仿自己生活周围的语言,而且对刺激性高,与个人生活密切或自己特别感兴趣的行为和思想也会模仿。因此当宣传报道电影电视,文艺作品中出现了新的犯罪形态和行为方式、手段时,便在他们中很快蔓延开来,如果我们的文化市场大量充斥反映暴力行为的书刊、录像、电影等,而大众传媒又缺乏必要的正确导向,那么,青少年就容易把其中暴力角色作为榜样来学习。

  青少年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差,多盲目具有好奇心,加之,大多数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和贫乏,处在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青少年由于认识能力有限而感情、情绪则比较强烈,其生为常受感情或情绪的左右,经常产生“理智与感情之间的矛盾。”一般说来,个人的情绪激动对理解力和自制力都明显降低,容易忘乎所以,干出意想不到的犯罪行为,比如《今日说法》中报道的四川乐山的四个13岁的孩子因1个打火机而将另一个13岁的孩子打死的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4个孩子都不够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都是未成年人,就因为一时感情冲破了头脑而干出后悔终生的事情,如果当时4个人中有1个好好想想其中利害关系,或许就不会有悲剧发生。

  2、家庭原因导致青少年犯罪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本的社会群体,他为人们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生活环境和最起码的社会化条件,家庭是人们的影响最为深远的社会结构,若家庭结构缺乏正面教育,父母双方或者单方存在严重问题则都会给青少年带来极大的打击。

  由于父母双方及永不休止的纠纷,会使子女的心情异常痛苦,他们感到自已的无人关心,精神无处寄托,思想感情上受到了极大创伤,在同学、朋友面前感觉低人一等。于是,孤僻、沉默成了他们重要的特点;另一方面,他们因此丧失了父母的爱,从而控制他们的力量减少了,他们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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